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的公告

作者: 时间:2023-02-23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、2023届毕业生:

当前,学校2023届毕业生已进入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,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,保障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就业工作要求再次发布,请各二级学院和个人严格遵守教育部就业工作“三严禁”“四不准”要求。

一、“三严禁”: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、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;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、户籍、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;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,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。

二、“四不准”: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口档案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,如发现违规情况,请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反映。

联系人:吴老师   张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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